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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法设立登记的信息
事业单位法人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济宁市文化馆
2.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运河路136号
3.宗旨: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业务范围:
(一)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
(二)培训业余文艺骨干。
(三)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
(四)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与交流。
4.法定代表人:纪文杰5.经费来源:全额拨款6.开办资金:784万元7.举办单位: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济宁市文化馆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为济宁市文化馆。
第三条 本单位住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运河路136号。
第四条 本单位是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管理,该主管部门(单位)即为本单位举办单位。
第五条 本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单位宗旨是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
第七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
(一)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
(二)培训业余文艺骨干。
(三)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
(四)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与交流。
第八条 从业誓词:本事业单位法人在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从事活动,不违背宗旨,不超越业务范围,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法律、法规,履行权利义务,承担民事责任,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责任监督:投入国有资产的举办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实现宗旨和业务范围的监督管理。部门、行业和社会监督:本单位面向社会开展业务活动和经营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本单位决策机构是行政办公会,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条 本单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本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其他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办公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代表本单位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四章 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第十一条 本单位具体经济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收入。
第十二条 本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相关科室及个人。本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帐账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三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本单位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 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于本单位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单位接受财政、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十五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按照捐赠人、资助人的约定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使用捐款、资助的情况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捐赠者、资助者公布。
第十六条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五章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十七条 本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法被吊销或因宗旨业务已经消失、事业性质改变等原因,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立、合并、撤销的,应报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 本单位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举办单位和其他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形成清算报告。清算期间,单位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举办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条 单位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章程规定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行政法律规定不符的。
(二)章程规定的内容发生改变的。
(三)决策机构决定修改章程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修改章程的。
第二十一条 章程的修改,经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2009年2月28日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三、法人年度检查信息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积极推动市民艺术普及教育
1、公益性展览常年不断。充分发挥文化中心新馆展厅的优势,面向社会不同群体举办了丰富多彩的惠民展览活动。2019年已举办展览24场,展览天数达300余天,观看展览人数25万人次。主要有济宁市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书画作品展、济宁市非遗过大年摄影展、济宁市第九届少儿书画大赛作品展、济宁市近代建筑摄影美丽家乡摄影作品展、济宁市廉政书画作品展。
2、艺术辅导培训参与广泛。以拓展艺术辅导培训工作为重点,成立市老年大学分校,形成了门类比较齐全的课程体系,先后开设82个班次,招收学员3600余人。同时,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的需求,开办各门类公益辅导班,如全市舞蹈创作表演、音乐、曲艺创作等业务骨干培训班,城区广场舞、中国舞少儿师资、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等培训班十余期,培训学员600余人次。
3、文艺团队建设再上新台阶。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免费开放品牌,组织馆办中老年合唱团、民乐团、模特队、国标舞队、踢踏舞队、民族舞队、京剧队、豫剧队、葫芦丝队有序开展排练演出活动。“玖歌艺术团”在2019全市庄户剧团汇演获得“一等奖”。依托文艺团队骨干力量,开展中老年公益葫芦丝培训一期;开展亲子葫芦丝培训一期;中老年太极拳培训班一期。
4、文艺创作再结硕果。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三弦平调《孝贤劝父》顺利结项,并与6月份参加第三届中国鱼台龙虾节开幕式大型文艺演出活动。编创作品《我们都是追梦人》荣获第十二届山东国际大众艺术节——山东省第二届优秀广场舞蹈作品展演优秀展演奖。
(二)发挥惠民服务价值引领作用
1、百姓讲堂活动有条不紊。新馆完成搬迁后,迅速完善多功能厅设施设备,从4月份开始,百姓讲堂正常开讲,年内完成授课18场,观看微信直播的观众达17.68万人次。
2、“市民大舞台”演出丰富多彩。重点围绕新年春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和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等重大节庆日,组织文化惠民演出63场。
3、专题文艺演出精彩纷呈。组织策划了2019网络春节联欢晚会、2019年全市庄户剧团文艺汇演、第十八届济宁市曲艺小品大赛、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合唱比赛、第四届济宁市电视舞蹈大赛颁奖暨汇报演出、第六届山东省小品新作大赛等专题文艺演出近30场。
4、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有声有色。配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围绕第12个“世界自闭症关注日”、第71个世界卫生日、“弘扬劳模精神,争当时代先锋”五一劳动节、“温馨五月,感恩母亲”母亲节等,开展“我们的节日”志愿服务活动十余场。
5、扶贫联建送温情。组织传承人前往新疆英吉沙开展非遗交流,剪纸、面塑传承人分别在相关中小学开展教学体验活动。组织举办了山东 济宁--新疆 英吉沙“杏韵花开”摄影作品展、山东济宁—重庆万州“鲁渝情”两地书法交流展。参与“追寻红色足迹•重温革命经典”四省八市群众艺术展演走进江西赣州。
(三)非遗保护传承彰显活力
1、灵活有效的宣传体验,让非遗“活”起来。组织传承人利用传统节日、法定假期、周末,在非遗展馆体验区开展非遗体验活动30余场。年内还组织济宁一中、育才中学、海达行知中学、小太阳幼儿园等学校开展非遗体验活动30余次,直接参与学生2000余人。同时,还积极开展非遗文化交流,组织剪纸、面塑、书画等传承人前往新疆英吉沙中小学校,在课堂给新疆学生们讲授非遗知识,传承非遗技艺;组织非遗项目参加成都非遗国际文化节、省非遗博览会、深圳文博会等展览交流活动。
2、持续不断的展览汇演,让非遗“火”起来。“山东省第四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月”(2019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间,配合新馆试运营,组织举办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技艺展示、“非遗过大年”摄影展、“老济宁记忆”画展、济宁市民间吹打乐汇演等系列活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举办了第四届“千年运河曲声扬”济宁市优秀曲艺节目汇演、济宁市第二届少儿手工艺大赛。
3、时尚新颖的融合创新,让非遗“新”起来。“运河记忆•品味中秋”、“祝福祖国”文化惠民消费季文创产品展,让传统文化与现代生活实现“完美相遇”,非遗元素融入时尚产品的设计开发,激活了非遗传承。在馆内设立了“文创空间”展厅,分别与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等联合建立非遗传习创新基地,把学生们的创意设计作品展示出来。
此外,做好《山东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读本(传统工艺卷和传统美术卷)》济宁市相关项目的编撰工作。编撰项目14个,近10万字。承担了全市非遗传承基地评审,全市非遗保护十大亮点工作、十大传承人评审,第五批国家级项目推荐及第六批市级传承人申报等工作。
2019年,市文化馆被评为山东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先进集体、济宁市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济宁市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基地。在各门类业务展演中,分别荣获山东省第二届优秀广场舞作品优秀展演奖、展演组织奖,“放歌新时代,礼赞新中国”山东省群众合唱优秀展演奖,“金彩山杯”第二届山东省歌手大赛优秀组织奖。百姓讲堂公益宣讲团成功入选济宁市优秀民间儒学社团。我馆申报的2019年度“春雨工程”全国志愿服务--“文化服务·筑梦起航”新时代文明实践文化服务基地项目成功立项,并实施结项。
四、济宁市文化馆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
机构名称:济宁市文化馆
实有人员名单:纪文杰、周轩、刘翠云、樊云松、任冬梅、王宏、曲晓文、潘亚敏、张梦、于双奎、李健、赵健、李富荣、孙灿、张续武、芮晗、王素梅、孙春阳、高燕、张娇、张明、吕源、国敏、赵艺博、赵新宏、李争艳、刘庭枫、杨超然、毕传忠、吴昊、杜辉、陈为琴、齐帅、薛剑峰、孔腾、王明峰、李润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