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宁市群众艺术馆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济宁市群众艺术馆业务宗旨范围拟变更为:组织、指导群众文化活动,培训业余文艺骨干;搜集、整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开展群众文化理论与交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