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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启事】“我和文化馆” 摄影作品大展

发布时间:2024-04-25    浏览次数:17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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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文化馆” 摄影作品大展

          作品征集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充分发挥新时代文化馆的社会职能,持续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热情,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擦亮文化馆品牌,提升群众文化满意度,促进群众摄影事业进一步发展。济宁市文化馆联合济宁市老摄影家协会共同举办“我和文化馆”摄影作品大展。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济宁市文化馆  

             济宁市老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各县(市)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文化馆)

二、活动主题

    我和文化馆

三、征集范围

全市群文系统工作者及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各县市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文化馆)负责本地的选拔、报送。

 

四、展览时间及地点时间

 20246(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展览地点:

济宁市文化馆艺术展厅及各县、市、区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文化馆)展厅

五、展览展出形式    

场馆展与线上展相结合,为群众提供丰富多彩的数字化服务。

六、作品内容

   面向全市征集作品,围绕“我和文化馆”的主 题,多角度、新视角全面展示新时代文化馆在场馆建设,群文艺术创作,业务活动开展,群文人文风貌等方面取得的成就。作品风格不限,内容须弘扬正气、积极向上。

七、作品要求

1、作品要求表现形式新颖,内容健康向上,符合展览题材要求。注明具体拍摄时间、地点。

2、只限接收未发表或新近摄影作品,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

3、只接收电子文件投稿,需提交5M以上JPG格式作品,每幅作品请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手机号码+所在地区(工作单位)”的形式进行命名。

4、不接收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元素的作品(照片仅可在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等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减去、大幅度改变等后期技术处理)

5、主办方对参展作品享有使用权,以复制、展览、出版、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参评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行负责。

6、主办方将组织专家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获奖作品颁发奖杯及证书,所有参展作品颁发参展证书。设立优秀组织奖。

八、作品报送

   各县、市、区认真组织后选取优秀作品于2024517日前统一报送。并将报送作品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作品电子版发送至济宁市文化馆美术摄影部电子邮箱jnwhgmsb@163.com

 

备注:接受个人报送,请按征集作品要求报作品。

  

附件

 

“我和文化馆”摄影作品大展作品登记表

报送单位: 

 

编号

作品题目

作品尺寸

作者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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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老师  国老师 

  话:  2887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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